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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康医院荣获“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规范企业”及“模范职工小家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2019-12-27 21:29:27 本文来源:阜康医疗 阅读次数:0

西藏阜康医院有限公司荣获西藏自治区总工会授予
"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规范企业”及"模范职工小家”荣誉称号

 

 

  2017年1月22日上午,西藏自治区总工会九届八次全委(扩大)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拉萨胜利召开。会上表彰通过了《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对2016年全区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"2345”工程示范企业、规范企业授牌的决定》及《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区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区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区优秀工会工作者、全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》,我公司均光荣上榜。

 

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规范企业(左一)、2016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规范企业(左二)、2016年度模范职工小家(右一)

 

区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巡视员边巴次仁宣读《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对2016年全区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"2345”工程示范企业、规范企业授牌的决定》

 

区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边巴宣读《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区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区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区优秀工会工作者、全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》

 

  近年来,西藏阜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,始终坚持以人为本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认真贯彻《集体合同规定》。实行院务公开,发挥职代会作用,认真听取员工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根据需要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,建立稳定的分配机制和增资机制,保障了员工对公司工资分配的知情权、协商权和监督权。认真履行《劳动合同》,设立了员工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等保险,并足额上缴到位。

 

关于调整护士工资待遇的通知(左一)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(左二)、劳动合同书(右一)

 

  实践表明,通过工资集体协商,公司经济效益不断提升,员工工资收入也在逐年递增,切实保障了员工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知情权、协商权、监督权,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,激发了员工维护企业、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,增强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理解和沟通,构建了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。受到了全体员工的欢迎,真正实现了公司和员工的"双赢”。

 

西藏阜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月30日